國家公派留學申請條件一覽
國家公派留學申請有哪些要求?針對各類人員及各項要求有哪些要求?今天小編幫同學們整理了一份國家公派留學申請條件一覽,就來給有計劃留學的同學們說說吧。
國家公派留學申請條件一覽
一、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后類別申請人,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德語(NTD):筆試總分65分(含)以上;
-法語(TNF):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
-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2.外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專業(yè)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
3.近十年內(nèi)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qū)連續(xù)留學8個月(含)以上,或連續(xù)工作12個月(含)以上,或曾以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身份留學3個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獲結(jié)業(yè)證書。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高級班結(jié)業(yè)證書;
-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中級班結(jié)業(yè)證書。
5.參加雅思、托福、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
雅思(學術類)6.5分、托福網(wǎng)考95分;
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達到歐洲統(tǒng)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B2級;
日語達到日本語能力測試(JLPT)三級(N3);
韓語達到TOPIK3級。
6.赴其他語種(除英語、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以外)國家留學者,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對該語種的面試或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二、博士研究生、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聯(lián)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類別申請人,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專業(yè)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nèi)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xù)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tǒng)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jié)業(yè)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6.參加由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并達到其入學語言要求的,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通過其他語言考試達到國外擬留學單位入學語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須提交成績單及外方出具的認可該語言考試的證明。
三、本科插班生類別申請人,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 外語專業(yè)在讀本科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一外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 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3.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jié)業(yè)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 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tǒng)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6. 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或筆試達到其語言要求,可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須注明考試方式、主考人。
四、關于外語合格條件的說明
1.上述外語合格條件系留學人員申請和派出的統(tǒng)一標準,申請時合格且外語成績證明在有效期內(nèi),派出時即可視為外語合格。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結(jié)業(yè)證書、雅思、托福、歐洲統(tǒng)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韓語(TOPIK)、日語(JLPT)成績有效期均為兩年。
2.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證明材料為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成績通知單。
3.外語專業(yè)本科(含)以上畢業(yè)的證明材料為學歷或?qū)W位證書。
4.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qū)留學或工作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往年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2)可認定留學期限、留學單位和學歷的相關佐證材料:
①曾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應提供:國家移民管理局官網(wǎng)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記錄、國外院校頒發(fā)的學位證書或畢業(yè)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②曾在國外工作或研修人員應提供:國家移民管理局官網(wǎng)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記錄、曾留學單位及國內(nèi)派出單位人事部門分別出具的在外學習或工作的證明。對曾留學國與擬留學國使用語言不一致的,須另行提供曾留學單位出具的工作語言為相應語種的證明。
5.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達到歐洲統(tǒng)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B2級包括參加相應語種考試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級的證書或成績,如德語TestDaF12分以上,法語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語TELEB2,意大利語CELI3、CILSDueB2、PLIDA B2等。
6.赴非英語國家外語合格條件的說明
外方邀請信須明確工作語言。對外方邀請信中明確表述可使用英語作為工作語言的留學人員,英語達到國家公派合格標準也可以申請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則到有關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對象國語言初級培訓,申報時提交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即可;對外方邀請信中明確表述使用英語以外語種作為工作語言的留學人員(含邀請信中未明確工作語言者),應達到上述外語合格條件規(guī)定的相應語種合格要求,并提交相應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7. 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外語培訓者,由申請人自行聯(lián)系有關培訓部參加培訓。各培訓部培訓語種、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請查閱《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培訓語種及聯(lián)系電話》。培訓前,申請人需參加有關培訓部組織的水平測試,并根據(jù)測試結(jié)果安排相應級別的培訓。參加英語高級班培訓的人員,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結(jié)業(yè)考試。
8. 項目有具體要求的,以各項目選派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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